SB/T 10755-2012 芥末酱检测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芥末酱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原料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第3章中定义的芥末酱。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中农药*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批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2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 714 脱水蔬菜通用技术条件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青芥辣酱 wasabi
以辣根、山葵等为主要原料,经磨碎、发制、调配等工艺制成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3.2 黄芥末酱 mustard
以芥菜籽粒或芥菜类植物块茎为原料,经磨碎、发制、调配等工艺制成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4 技术要求
4.1 主要原料和辅料
4.1.1 脱水辣根、山葵、黄芥籽、白芥籽
应符合GB 2762、GB 2763、NY/T 714 的规定。
4.1.2 食用植物油
应符合GB 2716 的规定。
4.1.3 食用盐
应符合GB 5461 的规定。
4.1.4 生产加工用水
应符合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4.1.5 其他辅料
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4.1.6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规定的品种,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规定。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4.4 食品安全指标
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本试验方法中用水,应符合GB/T 6682 中三级以上(含三级)水的规格,所用试剂除另有注明外,均为分析纯。
5.1 感官检验
5.1.1 色泽和体态
取样品10g,放置白色瓷盘内,进行目测。
5.1.2 香气
配制3%样品溶液,嗅其气味。
5.1.3 滋味
配制3%样品溶液,取少许溶液放人口内,仔细品尝。
5.2 理化指标检验
5.2.1 干燥失重
按GB 5009.3-2010*法规定的方法测定。
5.2.2 食盐(以NaCl计)
按GB/T 12457 中的方法测定。
5.2.3 芥籽油挥发性城分(以异硫氰酸烯丙酯计)
按附录A方法测定。
5.3 净含量
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
6 检验规则
6.1 总则
产品由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检验,合格产品方可出厂。
6.2 检验形式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1 出厂检验
6.2.1.1 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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