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服服装的相关法规与检测内容
美国的技术法规比较健全和完善,其对进口纺织品制定的各种法规条例分布在联邦政府各部门颁布的法典中,并且绝大部分法规条例编入了《联邦法规法典》(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简称CFR)。涉及纺织品和服装的法规如下:
1.强制性标准:16CFR 300《羊毛产品标签法案实施条例》
适用范围:进口到美国的所有羊毛制品。
检测内容及要求:标签检查
进口到美国的所有羊毛制品,都应该贴成分标签并符合本法案的其它规定
2.强制性标准;16CFR 301《毛皮制品标签法案实施条例》
适用范围:进口到美国的所有羊毛制品。
检测内容及要求:标签检查
进口到美国的所有毛皮制品,都应该贴成分标签并符合本法案的其它规定
3.强制性标准:16CFR 303《纺织产品标签法案的实施条例》
适用范围:服用服装制品,手帕,围巾,床上用品,窗帘、帏帐,装饰用织物,桌布,地毯,毛巾,揩布与揩碗布,烫衣板罩与衬垫,雨伞与阳伞,絮垫,带有头标的旗子或大面积大于216 in2(13.9dm2)的旗子,软垫,所有纤维、纱线以及织物,家具套与其它用于家具的罩布或床罩,毛毯与肩巾,睡袋。
不适用以下产品:《1939年羊毛产品标签法令》中规定的产品,家具装饰用填充物,经硬挺整理的装饰带、服装的贴边或衬布,地毯的底布,地毯下面的填充物或衬垫,缝纫线及绣花线,鞋子和套鞋类中的纺织品,帽子、提包、包装和包装带,灯罩,玩具,女用卫生产品、胶带布、尿布等一次性使用的非织造布产品,带子、裤的吊带、臂章、永久性打结领带、吊袜带和卫生带,尿布衬垫,涂层织物
检测内容及要求:标签检查
法规要求在美国销售的大部分纺织品应该加贴标签,标签的主要内容包括:纤维名称和含量、产地国以及制造商或经销商的身份等
4.强制性标准:16CFR 423《纺织品服装和面料的维护标签》
适用范围:适用于纺织服装及面料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包括管理或控制相关产品制造或进口的组织和个人
检测内容及要求:维护标签检查
要求纺织服装及面料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在销售中,应按照规定使用维护标签,以及提供规范的维护说明;并且要求在维护标签中标注洗涤,漂白,干燥,熨烫方式以及要求的警示语句。
维护标签应被看到或容易被发现,并以不与产品分离的方式附于或固定于产品上,并且在产品的使用寿命期内保持清晰。
5.强制性标准:16CFR1610 《服用纺织品的燃烧性标准》
适用范围:适 用于穿着的服饰及材料,帽子、手套、鞋子除外
检测内容及要求:燃烧性能
规定了三个级别的燃烧性能
1级:常规可燃性
可用于描述火焰蔓延时间≥3.5秒的服装表面平坦的纺织品;火焰蔓延时间>7秒的表面起绒的纺织品。当火焰的燃烧非常弱以至于没有点燃或没有使织物底部燃烧;在0到7秒的时间内快速表面闪焰,也可以将上述的纺织品的燃烧性定为1级。
2级:中等易燃
表面起绒的纺织品:火焰蔓延时间在4s-7s。用于服装时需慎重。
3级:快速剧烈燃烧
表面平坦的纺织品:火焰蔓延时间小于3.5s。
表面起绒的纺织品:火焰蔓延时间小于4s,并且基布熔融或点燃。
此类纺织品不适合用来制衣。
6.强制性标准;16CFR1611 《乙烯基塑料薄膜的燃烧性标准》
适用范围:厚度为小于等于2.54μm乙烯基塑料薄膜
检测内容及要求:乙烯基塑料薄膜燃烧性能
五次测定纵向和五次测定垂直于加工的方向的平均值得到的燃烧速率不得超过1.2英寸/秒。
7.强制性标准;16CFR1615&16CFR 1616 《儿童睡衣燃烧性标准》
适用范围:16CFR1615 适用于尺码为0-6X的儿童睡衣
16CFR1616适用于尺码为7-14的儿童睡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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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制性标准:16CFR 300《羊毛产品标签法案实施条例》
适用范围:进口到美国的所有羊毛制品。
检测内容及要求:标签检查
进口到美国的所有羊毛制品,都应该贴成分标签并符合本法案的其它规定
2.强制性标准;16CFR 301《毛皮制品标签法案实施条例》
适用范围:进口到美国的所有羊毛制品。
检测内容及要求:标签检查
进口到美国的所有毛皮制品,都应该贴成分标签并符合本法案的其它规定
3.强制性标准:16CFR 303《纺织产品标签法案的实施条例》
适用范围:服用服装制品,手帕,围巾,床上用品,窗帘、帏帐,装饰用织物,桌布,地毯,毛巾,揩布与揩碗布,烫衣板罩与衬垫,雨伞与阳伞,絮垫,带有头标的旗子或大面积大于216 in2(13.9dm2)的旗子,软垫,所有纤维、纱线以及织物,家具套与其它用于家具的罩布或床罩,毛毯与肩巾,睡袋。
不适用以下产品:《1939年羊毛产品标签法令》中规定的产品,家具装饰用填充物,经硬挺整理的装饰带、服装的贴边或衬布,地毯的底布,地毯下面的填充物或衬垫,缝纫线及绣花线,鞋子和套鞋类中的纺织品,帽子、提包、包装和包装带,灯罩,玩具,女用卫生产品、胶带布、尿布等一次性使用的非织造布产品,带子、裤的吊带、臂章、永久性打结领带、吊袜带和卫生带,尿布衬垫,涂层织物
检测内容及要求:标签检查
法规要求在美国销售的大部分纺织品应该加贴标签,标签的主要内容包括:纤维名称和含量、产地国以及制造商或经销商的身份等
4.强制性标准:16CFR 423《纺织品服装和面料的维护标签》
适用范围:适用于纺织服装及面料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包括管理或控制相关产品制造或进口的组织和个人
检测内容及要求:维护标签检查
要求纺织服装及面料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在销售中,应按照规定使用维护标签,以及提供规范的维护说明;并且要求在维护标签中标注洗涤,漂白,干燥,熨烫方式以及要求的警示语句。
维护标签应被看到或容易被发现,并以不与产品分离的方式附于或固定于产品上,并且在产品的使用寿命期内保持清晰。
5.强制性标准:16CFR1610 《服用纺织品的燃烧性标准》
适用范围:适 用于穿着的服饰及材料,帽子、手套、鞋子除外
检测内容及要求:燃烧性能
规定了三个级别的燃烧性能
1级:常规可燃性
可用于描述火焰蔓延时间≥3.5秒的服装表面平坦的纺织品;火焰蔓延时间>7秒的表面起绒的纺织品。当火焰的燃烧非常弱以至于没有点燃或没有使织物底部燃烧;在0到7秒的时间内快速表面闪焰,也可以将上述的纺织品的燃烧性定为1级。
2级:中等易燃
表面起绒的纺织品:火焰蔓延时间在4s-7s。用于服装时需慎重。
3级:快速剧烈燃烧
表面平坦的纺织品:火焰蔓延时间小于3.5s。
表面起绒的纺织品:火焰蔓延时间小于4s,并且基布熔融或点燃。
此类纺织品不适合用来制衣。
6.强制性标准;16CFR1611 《乙烯基塑料薄膜的燃烧性标准》
适用范围:厚度为小于等于2.54μm乙烯基塑料薄膜
检测内容及要求:乙烯基塑料薄膜燃烧性能
五次测定纵向和五次测定垂直于加工的方向的平均值得到的燃烧速率不得超过1.2英寸/秒。
7.强制性标准;16CFR1615&16CFR 1616 《儿童睡衣燃烧性标准》
适用范围:16CFR1615 适用于尺码为0-6X的儿童睡衣
16CFR1616适用于尺码为7-14的儿童睡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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